丈夫意外致残失去经济来源妻子起诉离婚会构成遗弃罪么

时间:2024-09-08 作者 :admin

丈夫范某在一次大雪天中,不慎滑倒在路边的深沟里,不幸半身残疾,生活就此不能自理。妻子李某没有一技之长,范某无法工作后,家里就失去了经济来源。由此,家庭经济开始紧张,夫妻双方长时间分居,妻子李某也无法忍受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丈夫,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而丈夫范某认为,妻子此时提出离婚,是遗弃行为。

感情是维系家庭的纽带,但不可忽略的是,现代社会,家庭收入,更是维系家庭关系和谐的基础。范某因为自己失误摔伤,无人因此承担责任,失去自理能力后,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很严重的负担,那么妻子此时选择离婚,从法律上讲,构成遗弃罪么?法院会判决支持离婚么?

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扶养义务是双向的,只有在有能力扶养的扶养人拒绝扶养且情节严重情形,方构成遗弃。但是本案中,妻子李某虽然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生活,但是还未做出遗弃行为,因此不能构成遗弃。那么法院会支持离婚么?

本案中,丈夫范某摔伤后,妻子李某并没有对夫不尽扶养义务,只是因生活琐事,双方产生矛盾,进而导致妻提出离婚。丈夫范某残疾后,妻子李某又无一技之长,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对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处理不妥,由此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是会支持离婚的,但是,妻子需要赔偿一定的生活费。

对于妻子李某,在法律上是没有值得谴责的地方,那么在道德上,该不该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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