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如何证明分居两年

时间:2024-09-12 作者 :admin

最近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想要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他们是无法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为什么?因为女方不配合。

当婚姻中,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不配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

在实务当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夫妻相处中没有上述的重婚、同居、虐待、赌博、吸毒等恶劣情况,只是感情不和,整天吵架,是很难被法院判决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被判决离婚,证明分居两年无疑是最好的方法。那么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呢?有以下四种证据可以证明分居两年:

1、双方签订书面的《分居协议》。从夫妻双方开始分居的时候就与对方签订书面的《分居协议》,这个时候二人正在闹矛盾,都在气头上,也是签订书面《分居协议》的最佳时期。一旦分居久了,或者你想去提起离婚诉讼了,才想起来签《分居协议》,是对自己不利的。一方面需要分居满两年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另一方面对方本来就不愿意离婚,你都到要起诉了才去签《分居协议》,对方很有可能不配合你签订协议。

2、邮寄书面的分居文书。当对方不愿意离婚,也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分居协议》的时候,你可以单方面制作一份分居文书,采用EMS邮寄的方式邮寄给对方,并在备注栏里备注上“分居文书”,同时保留好邮寄凭证。

3、分居的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从分居租房开始,就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诉时提交该合同证明已经在外租房居住满两年,也是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

4、证人证言。通过双方共同的好友或者亲戚出庭作证,证明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人证言会因为与申请出庭的人有利害关系而使其证言证明效力下降,使法院难以采纳。此时就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加以补强,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能够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且分居已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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