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以上

时间:2024-09-12 作者 :admin

离婚案件中,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提起诉讼的一方想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非常困难。

感情的事情,体现在一针一线,点点滴滴中。不像经济合同类纠纷,有合同,来往打款等清晰留痕的证据。

所以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往往让当事人以及律师头大。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分居2年以上,当事人常常会问,我们都分居2年以上了,诉讼离婚的话,法院肯定会支持吧!

先不讨论,真的分居2年以上,法院是否一定判离的问题!

光如何证明“分居满2年”都是个困难的事情。许多当事人由于不懂法,往往没有证据意识,或者对分居含有误解,导致夫妻双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民法典中关于“分居满2年准予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在法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

但,原告方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

分居的定义。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必须含有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分居因感情不和引起。因工作长期分居,或因地理因素分居,均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二:分居指连续不间断地分居。如果分居期间,双方有共同居住过几天,则视为不连续。如果夫妻分房睡,仍在同一屋檐下,也不视为分居。

第三:连续分居的时间长达2年以上。

实践中,提起诉讼的一方想要举证以上事实非常困难,尤其在另一方不承认的情形下。

因此,在做出分居决定的那一刻,一方就需要留意保留相关证据了。

三、如何保存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 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一方自己支付房租的凭证;

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如果无法签订分居协议,则最好以微信或短信的形式,固定双方分居的原因/细节等内容,日后这些聊天记录均能作为证据。

3. 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微信、书信、短信和电子邮件等;(切忌,着重强调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4. 能证明双方已经分居的人证,比如双方共同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属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注:一旦分居后,二人不要在共同居住在一起,哪怕一天都不行。

二人之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否则极易被对方拿来证明双方仍有感情。

最后,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欲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了搜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之外,还要注意搜集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后一种证明往往较难。

为了证明感情不和或者破裂,建议在分居前在微信中明确告诉对方,双方已无感情。分居期间,除了不得不联系的事项外,双方尽量规避微信/电话等联系,更不要有经济之间的来往。如果对方主动联系,要不断地同对方强调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以后这些细微的证据汇总在一起均能作为"感情不和“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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