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时间:2024-09-19 作者 :admin

一、二者的不同点

1.成立要件不同。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两年;宣告死亡须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2.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失踪人的婚姻依然合法有效,其财产由代管人管理,若重新出现,撤销失踪宣告,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自然恢复;宣告死亡,宣告之日起婚姻关系消除,遗产继承开始,各种身份关系发生变化,若重新出现要恢复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

二、二者的相同点

1.都以被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为前提;

2.都需要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申请;

3.都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判决才能生效;

4.被宣告人在被宣告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然有效;

5.被宣告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均可撤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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