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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郧和律师——王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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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不是只是走个法律程序吗?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我现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一定会判离?”
一、热点回顾:五年五次起诉离婚终判离
据相关媒体报道,出生于1988年的宁女士,于2016年与陈某登记结婚。
2016年12月2日,宁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衡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自此以后,宁女士先后五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被驳回。直到2021年3月3日,宁女士第5次向该院提岀离婚诉讼后,法院当庭宣判准予离婚。
由此可以看出,诉讼离婚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如若没有法定离婚情节,即使再次或者多次起诉离婚,仍然有可能不会判离。
二、起诉次数不是必须判决离婚的条件
1.法院判决不离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但并不意味着二次起诉后,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一条款表明,人民法院第二次受理离婚请求,并不代表一定会判决离婚,起诉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最后法院是否支持,则要依据提交的证据和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2.诉讼判决离婚,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是具有法定情形,或者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有证据证明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以看出,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出现,又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从而不判离婚。
三、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情形:分居满一年
对于二次起诉离婚,如没有证据证明符合1079条规定的5项情形,则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二次起诉也可能不判决离婚的情形:军婚和怀孕
1.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否则法院也不会轻易判离。
五、郧和律师倾向性意见
1、起诉的次数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应注意是否符合法定的五种离婚情形,如若没有,则应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第二次起诉离婚只有一种情形会判离: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再次起诉时,注意要收集这类证据向法庭证明。
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指引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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