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离婚起诉状书-有房有孩律师模板

时间:2024-09-29 作者 :admin

无财产有一子,感情不和参考:

原被告于加2019年10月1日份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在网上(或朋友介绍)认识,由于年龄、家庭等原因与原告结婚,结婚时原告并非被告最理想的结婚对象,婚后发现三观不和,且婚后婆媳矛盾盾不断,经济窘迫,加上之前并无太好的感情基础,双方都身心疲惫不堪。被告在孩子出生后4个月左石出轨公司同事,与原告开始分房,双方感情彻底被裂、双方无共同财年和其同债务,无法继续生活。请求法庭判决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存在法定离婚的理由,再加上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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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存在以下法定事由,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即可支持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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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一般建议不要上诉,因为二审查明确实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后,会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这样会浪费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

另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定要注意‼️

▶︎双方要彻底分居,不要继续住在一起。如果下定决心要离婚,一定要保留好双方分居的证据,例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居委会证明、物业公司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水电费缴费单等。

▶︎在分居期间不要出轨,因此此时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如果出轨对后续诉讼会有一定的影响。

▶︎双方之间的聊天一定要谨言慎行,包括电话、微信以及短信,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对方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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