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岁小孩抚养权归谁
时间:2024-10-04 作者 :admin
市民罗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与女方结婚以来,感情一直不和,女儿刚满一岁,一直由她和她父母照看。现在,对方想与我离婚,可是我不想让她带走孩子,所以拒绝离婚。据说她已经请律师提起诉讼离婚,不知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记者逸尘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费桔章,他解释,关于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实务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人民法院一般会基于下列因素综合考虑判决:一是两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二是如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三是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四是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五是孩子虽然两岁以上,但如果之前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六是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