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如何确定抚养权归属

时间:2024-10-16 作者 :admin


身边案例:

周某(男)与郑某(女)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没多久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属于冲动型结婚,婚后一直争吵不断。郑某从来不尽家庭义务,女儿出生后全部家务都是由周某及其父母承担。孩子一岁多时,周某发现郑某有出轨行为,遂提出离婚,郑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把女儿带走。周某及其父母舍不得孩子,想知道像郑某这样对孩子不管不顾,品行也有问题的情况,法院还会把孩子判给她吗?

普法讲堂: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有不良嗜好或者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违法犯罪被判刑等。就本案而言,因目前孩子尚不满两周岁,虽然平时郑某对孩子的关心不足,对婚姻不忠实,但并不属于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孩子不宜与女方共同生活的情形。因此,如诉讼中郑某坚持主张行使孩子的抚养权,则依然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108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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