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时间:2024-10-23 作者 :admin

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大家好,我是鲍明女律师。今天继续为大家分享《民法典》第51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之前跟大家提过,宣告死亡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其中之一就是对婚姻的影响。宣告死亡表明婚姻关系的消灭,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没有配偶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但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推定其死亡。今天碰到一个咨询者,说丈夫自孩子出生之后就下落不明10多年了。她选择的路径就是通过离婚诉讼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宣告死亡。特别程序:因下落不明,家人并不清楚对方是否还活在这个世上,哪天出现了就要撤销死亡宣告。

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婚姻关系的恢复。但有两个例外情形,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第一个是配偶再婚了。即使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新的配偶死亡,其与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

·第二个是其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

这两种情况都导致死亡宣告被撤销之后,婚姻关系是不能恢复的。

感谢大家的关注聆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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