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怎么办男女之间无结婚证怎么离婚

时间:2024-10-27 作者 :admin

有些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要离婚,此时虽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在诉讼过程中,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也是有可能不出现,也就是不出庭支持诉讼。那一般情况下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的话该怎么办呢?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第二款“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的规定,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有的人天真的认为要是自己不出庭支持诉讼的话,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实际开庭的时候自己就不出现,但其实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此时也是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不过此时往往都是进行缺席判决,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有证据表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则法官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对于无结婚证的情况,其实包括了很多种可能,一种是男女之间一直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另外就是办理了结婚证之后但不小心丢失了。因此要是问到无结婚证怎么离婚,此时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才行。

一、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已经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如果愿意也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三、无法找到登记资料

如果结婚已经很多年,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一方藏匿结婚证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究竟无结婚证怎么离婚?此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要是男女之间本身就是从来没有领取过结婚证的,那此时只能按照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而要是认定为同居关系的话,就不会存在离婚的问题,此时要想解除双方的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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