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常见问题总结

时间:2024-11-04 作者 :admi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反家庭暴力法》

1、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在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现在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诉讼离婚:在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主要是一方不想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意见不一的),任意一方可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注:①军婚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进行诉讼离婚的将会受到限制。

②当事人在法院领取了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后,就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与离婚证同样的法律效力。

2、诉讼离婚能不能一次性判离。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内有如下情况,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①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②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③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形;

④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若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下,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的,一般不会判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人民法院调解好,原告撤诉或按照撤销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第一次不判离的六个月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原则上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案件委托了律师代理,开庭时当事人本人是否可以不到庭。

离婚案件实际上是解除身份关系,律师代理权限在法律上只能是一般代理,离婚案件不可能是特别授权代理。故委托律师后开庭时当事人也必须到庭。

4、离婚过程中遭遇家暴应如何处理。

为了避免在“离婚冷静期间”“离婚诉讼期间”再遭遇家暴,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一方出轨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概念。出轨是一种道德层面的概念,不能作为法律约束。所以,一方出轨并不会必然导致净身出户。

6、忠诚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方出轨另一方净身出户的忠诚协议,目前从司法判例来看,大部分法院不会支持此类协议。法院会认为,此类协议已经剥夺了一方法律赋予的权利。

7、婚外情所涉赠与应如何处理。

(1)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

(2)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

8、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彩礼。

在诉讼离婚时可以提出相关返还请求,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9、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0、离婚后房子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后房子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房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处理。

1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2、什么情况下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

(1)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如全职太太)

(2)经济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⑤有其他重大过错。

13、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理解。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如日常的吃穿用度花销);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医疗费用;双方同意的教育、文体、娱乐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双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所负债务;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具体可以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8个种类。

注:下列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赌债等非法债务或其他不能作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1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1)子女在离婚时不满2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应依法由母亲抚养。

(2)子女在离婚时已满2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8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15、抚养费的金额应如何确定。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同时,除了这三项费用外,双方还可以约定确定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但是可以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无固定收入,按照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以上述比例确定数额。

16、如何行使探望权。

关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判决确定。此外,对于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但生效的离婚判决未涉及探望权相关事宜的,当事人还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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