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律师告诉您离婚时关于分居的那些事

时间:2024-07-28 作者 :admin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问到:我们已经分居好多年了,能不能离婚?/我们已经分居十年了,双方已经各过各的了,法院能判离婚吗?律师,听说分居满三年就自动离婚了,是这样吗?

那么,分居后能自动离婚吗?怎样的分居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呢?


首先,来看看我们《婚姻法》中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看出,分居并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如果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主张离婚。而如果双方的条件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即便是第一次起诉,也会因属于法律规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而判决准予离婚。

但是在实践中,想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而主张离婚的往往难度非常大。首先,关于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通常情况下,并不是很好举证。这多是由于婚姻家庭生活,一方面存在着私密性,回到家中关起门来,外人无从得知双方的感情如何。另一方面,还有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也使得在夫妻感情发生矛盾裂痕或者出现问题时,保守的当事人不愿意向外声张,更不愿意寻求帮助,也使得夫妻感情不和的问题被遮掩。而且,感情问题属于主观的问题,没有统一的认定的标准,法官也存在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对于感情是否不和,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持主张有感情,而主张感情破裂的一方又提不出足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感情不和的相应证据,则很难被认定感情破裂。

同样的,对于分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学理上的定义。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仅是同一卧室分床睡,日常互不理睬,不再有性生活;有些夫妻是还住在同一屋檐下,只是分房住,日常生活还是在一起同吃同用,低头不见抬头见,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自认分居,则一般不会认定为分居。而有些夫妻不再居住在同一套房屋内,双方共同搬离各自找住所居住,或者一方还居住在原先共同生活的房屋,另一方搬出,或回父母家中,或租房,或者是夫妻共有的其他房产中居住。这种情况下,要被认定为分居,所需的证据是十分严格的,如果另一方坚持不认可,主张其还经常去对方所主张的住处居住,双方还有交流,互动,比如有相关的缴费记录、出入记录、聊天通话记录等等,都会成为双方不构成分居的因素。当然,如果双方分居后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甚至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那么相应的车票、当地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租房或者居住证明、出入境记录等等均可作为证明分居的证据,因此,相关的证据收集则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证据是一方面,如果没有证据,但是当事人对此进行了自认,法院也会据此判决离婚的

相关案例

李某女与汤某男,原系夫妻,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原本一家三口恩爱和睦,后因汤某的工作性质经常出差,导致常驻外地,由此引发夫妻矛盾。因汤某社交方式及习惯的变化,李某怀疑汤某出轨婚外异性。后双方矛盾加剧,2016年3月一次争吵发展为互殴,孩子报警民警出警处理后,2016年9月双方开始分居。2019年9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庭审中,被告汤某不认可有外遇及家庭暴力,但对分居的事实进行了认可。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的案件事实后,认为:根据原、被告自认及现有证据,可证实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的事实,且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有缓和,现原告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诉请离婚,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汤某离婚。(本案均为化名)

本案判决的作出,主要是依据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原告主张双方系因感情不和分居,并且已满二年,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对这一基本的事实予以认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认,法院查明后对该事实进行确认,从而成为判决的主要依据。

如果以分居主张离婚,首先,分居期限必须满两年。这个两年最好是连续的状态,如果中途双方感情有过缓和或短暂的和好,则可能会导致分居期限的中断,如果再次分居,也必须满足两年。其次,分居的原因必须系因感情不和。均需要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明分居的证据可以有:租房合同、出入记录、邻居、物业、社区居委会的证言、居住证明、出入境记录等等;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可以有:双方的聊天记录、谈话录音、发生矛盾后找中间人组织的谈话、或者发生冲突后的报警及出警记录、邻居、朋友、亲属或者知情同事的证言等等。

因此,感情和不和?分居没分居?这些都不是夫妻双方一句话就能认定的,是需要在事实的基础上,有大量的证据来支持的。对于感情确实不和,既无和好可能,又因种种原因暂时无法离婚的夫妻,怎样分居,就是一门学问了。如果主张离婚,建议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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