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一女子婚内出轨生女被判返还8万元 前夫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2024-08-03 作者 :admin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女子小玲婚内出轨生一女儿,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男方小军诉求,判决小玲返还小军8万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12月7日,法院又受理了小军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2016年,小军与小玲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2年后,女儿出生。可随着女儿慢慢成长,小军越看女儿越不像自己,就找了一家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发现女儿非自己亲生。今年初,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约定,小玲返还小军抚养孩子的8万元。

由于小玲一直未履行返还抚养费,小军遂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小玲不认可小军当初做的亲子鉴定报告,并提出重新司法鉴定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另外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果显示小玲生育的女儿与小军之间并无血缘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小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婚外生子,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小玲与小军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玲返还抚养费8万元,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法院判决小玲支付小军抚养费8万元,按月支付,付清为止。(当事人均为化名)

廉珠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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