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什么要设置30天冷静期

时间:2024-08-19 作者 :admin

阿珍与阿强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9年2月,二人因为家庭琐事大吵一架后决定去登记离婚。二人办理离婚登记后不到一周又觉难舍难分,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问题争议点及原因】

《民法典》出台以后,“婚姻家庭”编中引起争议最大的非“离婚冷静期”莫属。网友大多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比起离婚冷静期,结婚冷静期可能更有必要,对于想火速逃离家暴魔爪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间可能会把命都给丢了。其实,这种评论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民法典》中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如何处理该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的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专门设定的,目的是防止夫妻因为生活琐事冲动离婚,像前文列举的阿珍和阿强一例,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又后悔,又去登记结婚,给夫妻双方和婚姻登记机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方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另一方想离婚是不会受到30天冷静期的限制的,可以选择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律师论述与建议】

浙江省慈溪市民政局曾在2012年试行“离婚预约”制度,即夫妻双方想要离婚需提前1周预约,试运行7个月后,1 992对预约的夫妻中有947对没有再来。由此可见,协议离婚的夫妻中很多都是因为生活琐事一时冲动。

离婚冷静期其实是婚姻的“后悔药”,在这30天里,夫妻双方可以冷静思考这段婚姻是否真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恋爱是自由的,但是婚姻是受约束的自由,婚姻里不仅只有夫妻双方,还有孩子、彼此的家人。结婚之前需要冷静思考是否要结婚,离婚也需要一个冷静期来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避免一时冲动,把心爱的人弄丢。

当然,离婚冷静期并不保护一方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婚姻,相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还规定了存在这种情形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从而保护婚姻中受害方的权益。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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