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协议离婚是否必须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时间:2024-08-20 作者 :admin

小张和小王是一对夫妻,一段时间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双方想要协议离婚,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却被告知,有离婚冷静期的要求,那么,协议离婚也需要“冷静”吗?



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 陈艳青:协议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民法典》实施以后,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先是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并不办理离婚登记,三十日之后夫妻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此时登记机关才予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要经过两次申请,最快也需要三十天时间,改变了目前当天申请、立即可取离婚证的状况。因此《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才能办理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的“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只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形,不包括诉讼离婚。本案中,小张和小王是协议离婚,需要两次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才予办理离婚登记。


来源:豫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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