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婚内被家暴离婚能多分财产吗

时间:2024-08-22 作者 :admin

李某(女)与江某(男)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江某染上了赌博恶习,双方经常因此发生争吵,严重时江某会对李某其拳打脚踢。



李某不堪忍受,起诉离婚,提交相关证据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准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李某由于在婚内被家暴,在离婚时能多分财产吗?本文就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的法律解读!




一、婚内被家暴,可以多分财产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裁判准则,初次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在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法院出于维护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不会支持其离婚请求。



但根据《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会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认定一方构成家庭暴力,并依据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以及无过错方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对施暴方酌情少分财产。





所以,婚内被家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的,根据施暴方暴力程度、暴力次数等判断其主观恶性,然后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李某遭受家庭暴力,并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并支持李某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占有更大的比例。如果双方有小孩,孩子的抚养权也应当判处给李某,由李某抚养。



二、发生家庭暴力,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家庭暴力一般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施加殴打、残害等身体侵害行为或对另一方施加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上的侵害行为。我国对于上述行为在《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都做了具体的规制。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在离婚时争取更多的财产呢?



  1. 如果受害者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所在社区、当地的妇联等单位求助,拨打电话时采取录音的方式,如果是向机构求助最好采用书面的形式留痕,保证求助情况记录在案,有助于后续作为证据。





  1. 其次,在发生家庭暴力时,最好第一时间就拨打警察电话报案,要求警员出警,保留相关出警记录并对于伤情进行拍摄视频或照片的方式予以留痕。



  1. 最后,建议受害者被家庭成员暴力后,立即前往医院,对伤情进行诊断,并做医疗检查,事后保存好就就医的相关门诊记录、医疗单据等凭证。



综上,上述措施有助于保留家庭暴力的证据,在后续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明对方有暴力行为的证据使用,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分割财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案中的李某在婚姻中遭受江某的身体侵害行为,被拳打脚踢,属于被家暴的情况。那么,明智的做法是李某在发生家暴时及时报警并请求家人或机构的帮助,并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医院,保留所有书面材料。然后再提起离婚,将上述保留的材料作为对方施加暴力的证据。



三、建议在婚前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家庭暴力发生后的分割原则



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一般婚前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签署、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法院会认定其属于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构成约束力。一经签订,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销。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笔者建议婚前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约定“如果婚后发生家暴的行为,则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归受害方所有,施暴方不得主张分割”等类似条款,预先保护自己,也规避了事后的财产纠纷。



但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以采用显失公平,或带有人身属性的条款,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而导致约定无效。





婚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夫妻双方本应当对对方仅扶助义务,互相照顾和陪伴,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却屡屡发生。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违反了婚姻道德义务。我们应当增强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取向,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拒绝暴力行为。



在发生上述行为时,受害方应及时保留证据,提起离婚诉讼,争夺孩子抚养权并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以人为本,支持保护受害方的上述权益。



同时,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应当提高自身素质水平,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现有问题,请勿诉诸暴力,以免遭受法律法规的否面评价以及社会的鄙夷。



看到这里的读者朋友们对于婚内被家暴的处理方式是否有所了解了呢?你们身边是否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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