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内与女子同居离婚时原配可否要求经济赔偿法律有规定

时间:2024-08-24 作者 :admin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个模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婚姻里男主人如果没有责任感,不论女主人如何奋斗上进,这个家庭都注定是不会幸福的。男人没有对家庭的责任感,对妻儿老小不负责任,女人要么为了孩子隐忍,要么选择离婚,每一个选择都很艰难,但也要做出选择,毕竟余生还很长,要为自己活。

经历过的人,或者有过耳闻的人都有些了解,有很多不负责任的男人家外有家,在外有人甚至生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不少夫妻走向了离婚。男人外遇,那些被迫离婚的女人,精神上经受着摧残,在离婚时可否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先看一个案例。

案例。小钰因为工作关系与老公一直异地。开始时,虽然异地,夫妻感情依然很好,过着平静的日子,小钰每天工作,照顾孩子起居。因为相信老公,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婚姻发生危机,也并没有想到离婚的事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可能很多危机和变故就是在悄无声息中来到的。

随着丈夫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小钰开始觉察,在偷偷翻看丈夫的手机时,她所看到的印证了她的猜测,丈夫有外遇了。这一切犹如晴天霹雳,在她的质问下,丈夫也是坦诚,承认了他与别的女人已经长期同居,而且有了孩子,也向小钰摊牌,要求离婚。

事已至此,作为原配,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小钰提出,因为老公婚内外遇并与别的女人生子导致婚姻破裂,要求老公给予损害赔偿。法院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支持了小钰要求丈夫给予损害赔偿的请求,无过错方小钰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经济赔偿。

现实生活中,渣,不分男女,扔下孩子就不回家的女人也不在少数,就该让那些婚内还与他人同居的男女受到该有的惩罚!

你认为,应不应该,对本案中的小钰给予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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