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不用回老家了6月1日起郑州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时间:2024-08-30 作者 :admin

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了解到,6月1日起,郑州市在原有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也就是说,需要登记结婚或离婚的群众,不用折腾回老家了,更好地满足大家在郑州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服务需求。

5月31日,郑州市民政局向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区县(市)民政局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即:男女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河南省的,可到郑州市任意一个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郑州市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目前,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已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据统计,6月1日当天,金水区结婚登记143对,跨省通办32对,占比22%;离婚登记45对,跨省通办4对,占比9%。办事群众纷纷表示:“跨省通办真是效率又高又方便,让我们这样的外地群众少跑了几百公里!”

需要提醒的是,在办理范围方面,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不包含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不包含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办理业务。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升级后,肯定会面临不少挑战,建议当事人去办理婚姻登记之前,尽量事先与婚姻登记处联系咨询、提前预约,尽可能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的情况。(记者 梁艳)

来源: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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